一、认领物品清单
1. 物品名称:电动自行车电池


二、认领条件
1.认领人必须是上述物品的合法所有人或有权代理人。
2.认领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认领手续,逾期未认领的,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三、认领流程
1.认领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,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,到沛县正阳派出所办理认领手续。
2.认领人需填写《无主涉案财物认定登记表》,并接受相关询问和核实。
联系人:邢警官
电 话:15996897399
地 址: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汉明路2号正阳派出所
沛县公安局
2026年10月9日